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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春季招聘会) 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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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11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学历条件等详见《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春季招聘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本次招聘对象为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3.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招聘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已拟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18号楼一楼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报名考生如实填写《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3倍确定考试人员,不足比例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无法联合招考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报名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各招聘职位分别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当场发给《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技人员拟聘用通知书》。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必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如有联合招聘岗位,根据公告推出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择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并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通知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

1.外校求职人员需按《浙江中医药大学2021届毕业生春季招聘会外校学生进校访客申请流程》精确填写访客预约申请(详见附件)。

2.外校学生请提前1天提交访客申请(访客预约方式见附件)或于招聘会当天在滨文校区南大门入口处扫码提交访客预约申请,审核通过后凭访客码和杭州健康码测温后方可入校(请带上身份证或学生证)。

注意事项:如外校毕业生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参会,如需参会,请务必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校。

五、其他事项

1.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院分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丰惠分院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百官分院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首次聘期五年。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5.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

6.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7.本次公开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春季招聘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定稿.xls

2.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院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院校公开招聘报名表及申请流程.doc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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