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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党政储备人才3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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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计划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招聘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31名。(具体招聘单位、计划、专业等详见附件1)。招聘范围:

1.普通“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2020届普通“双一流”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

3.2021应届普通“双一流”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

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3.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所学专业列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序列范围,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现任或曾担任院(系)及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学生干部优先。

8.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党(团)纪律处分,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宜报考。

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条件人员,需提交《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

202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二代有效身份证、学校出具学生任职、党员和院(系)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等资格条件材料(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现已毕业的2020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历届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有效身份证、学校出具学生任职、党员和院(系)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等资格条件材料。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已签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签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在编公务员(含参公)、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将按不符合资格条件处理。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密切关注复邮信息。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压缩成一个文件发至电子邮箱(sxsyrssy@163.com)进行资格初审,压缩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汇总情况,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综合考生岗位匹配、学历学位、任职、奖惩情况等,择优筛选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名单,并向面试入围对象发送《入围现场资格确认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3:1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入围现场资格确认通知书》。主要是对资格初审通过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名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责任由应聘者承担。资格初审通过对象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对资格初审通过并应邀来虞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试的人员,根据高校或实际出发地,按省内、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分别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住宿由招聘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负责安排。

4.面试。根据筛选择优确定的面试对象,进行集中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办法以邮件发送的方式通知。

5.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②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

③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应聘所需的相关材料的;

④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在考察后30个自然日内不能提供解约的;

⑤202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

在公示前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公示、聘用。对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培养管理

1.人事关系:招聘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人才政策:招聘人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绍兴市上虞区引进人才政策相关条件的还可享受人才政策待遇。其中,全日制研究生享受政策主要包括:一是生活补助。引进聘用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五年内分别给予每年3万元、5万元安家补贴。二是住房补贴。引进聘用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房票补贴。

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3.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2191179、0575-82206618。

相关附件下载:000zyp

附件:

附件1: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党政储备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doc

原标题: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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